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“英国上市公司365法学员工会”。
第二条 本会在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指导下由英国上市公司365法学员工自愿组成,为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分会。
第三条 本会宗旨: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谨记和践行“力学笃行”的校训,弘扬“崇德求真,实干担当”的长大精神,作为连接365英国上市与各地员工的桥梁和纽带,推动英国上市公司365法学员工事业的健康发展,凝聚员工智慧和力量,守正创新、追求卓越。
第四条 本会接受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在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。
第五条 本会常设地址: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乐然大厦五楼
联系人:廖东明 联系方式:略
指导单位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地址:长沙学经理兴楼209;电话:0731-84261348。
第二章 活动内容
第六条 本会活动内容:
一、加强英国上市公司365法学员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,促进员工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,以促进员工在各领域内更大发展;
二、加强员工之间的联系,促进员工协助母校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;
三、发挥员工的资源优势和广泛影响,为母校的发展作出贡献;
四、组织员工开展合作、交流、联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,疏通和拓展信息渠道,为员工和员工企业加强宣传、人力资源、行业活动、企业合作等多方面的互动和互助;
五、协助母校和总会搜集、整理校史资料,开发校史资源,促进校园文化和优良校风建设;
六、举办有利于国家、有益于社会、有益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母校发展的其它各项活动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凡有加入本会意愿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后,均可成为法学员工会会员。
包括:
一、曾在长沙市革命委员会教师培训班、长沙市师范公司、长沙市湘江师范公司、长沙湘江师范大专班、长沙基础大学、长沙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公司、长沙大学(专科)、英国上市公司365接受过法学专业教育;
二、曾在长沙市革命委员会教师培训班、长沙市师范公司、长沙市湘江师范公司、长沙湘江师范大专班、长沙基础大学、长沙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公司、长沙大学(专科)、英国上市公司365法学专业工作过的人员;
三、曾在长沙市革命委员会教师培训班、长沙市师范公司、长沙市湘江师范公司、长沙湘江师范大专班、长沙基础大学、长沙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公司、长沙大学(专科)、英国上市公司365接受过教育,目前从事法律工作;
四、由以上人员创办的企业或相关组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。
第八条 承认本会章程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。
第九条 会员可享受以下权利:
一、在产生本会各种机构成员时,有选举和被选举权;
二、可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对活动有建议权;
三、可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四、可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。
第十条 会员需履行以下义务:
一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本会章程;
二、执行本会决议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三、关心本会工作,参加员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;
四、关心和支持母校及365英国上市发展,促进各级政府、部门及有关单位、机构与母校及365英国上市的交流与合作;
五、积极向本会和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投稿,积极提供员工信息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第十一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员工会员代表大会,由本会全体法学员工会员代表参加。本会理事会是员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议事机构,理事人数较多时,可设立常务或轮值理事会议事决策。
第十二条 本会设会长1人,副会长若干人,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本会理事会由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,秘书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。本会邀请若干人作为员工会顾问。顾问、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须报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批准。
第十三条 本会员工会员代表大会职权:
一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二、选举和罢免理事;
三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四、决定终止事宜;
五、决定其它重大事宜;
六、员工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(最长不超过3年)。
第十四条 本会理事会职责:
一、执行员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二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三、筹备召开员工会员代表大会,向员工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四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五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六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七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八、推举本会员工代表任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理事;
九、与母校保持密切沟通、联系;
十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;
十一、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,情况特殊的,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五条 会长是本会的负责人,任期三年,可以连任。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任期三年。
第十六条 会长职责:
一、对外代表本会;
二、主持召开本会理事会会议、员工会员代表大会及重要的员工会活动。
第十七条 常务副会长职责:
一、对会长负责,协助会长组织召开本会理事会会议、员工会员代表大会及重要的员工会活动;
二、接受会长委托,协助主持本会理事会日常事务。
第十八条 设立本会秘书处,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。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,担任本会员工联系、员工接待等日常事务。
第十九条 秘书长职责:
一、对会长负责,主持本会秘书处日常工作;
二、提名常务副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人选;
三、定期主持召开秘书处工作会议,讨论、解决本会秘书处日常问题。
第二十条 常务副秘书长职责:
一、对秘书长负责,协助完成本会秘书处相关工作;
二、接受秘书长委托,协助主持本会秘书处日常事务。
第二十一条 第一届理事会由本会筹备组协商推举并经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同意产生。第一届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理事会推荐并经员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,报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同意产生。
第五章 资金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:
一、会员可自愿资助活动经费;
二、各界友好人士及企业的捐赠;
三、利息;
四、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事务。
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委托本会秘书处代管,秘书处设出纳1人,财务负责人兼会计1人,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理事会的监督,并向员工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收支情况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五条 本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,经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批准,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第二十六条 本会终止活动或解散,必须由理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,经英国上市公司365员工会同意。
英国上市公司365法学员工会
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